第95章


林枭隐隐的察觉到了他和欧阳明媚间的差距在那里,他还需要另外一个证据来佐证一下。

        没等他有所行动,欧阳明媚一声惊呼,惊醒了思考中的林枭,“快看,萧萧!”

        林枭顺着他的手指看去,见长桌对面,王浩的两道浓眉打了结,看看左边,再看看右边,一脸为难,俊美的脸上纠结的成了包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左边是一盘浓油赤酱的糖醋排骨,排骨上泛着一层动人的油光,看的人食指大动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右边,如金字塔样的垒成了一层层,却是一盘培根肉卷。

        林枭下意识的屏住了呼吸,只有他知道,糖醋排骨对萧吃货的诱惑有多么强大。

        王浩纠结半晌,终于做出了决定,他缓缓抬起右手,修长的手指张开,如鹰爪一样,抓向了培根蔬菜卷,一把塞到了嘴巴里。

        林枭悬着的心轰然落地,他突然有一种家养的巨型犬终于被驯熟了的赶脚,甚是欣慰。

        旁边的欧阳明媚已经一叠声的叫了起来:“好萌,好萌!”

        他兴奋的捉住了林枭的手臂,喋喋不休的讲了起来:“哎呀,我就是看到王浩在参加选拔时候吃饭的样子,才决定粉他的,这样一个吃货,是每一个厨师梦寐以求的极品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林枭:“……难道不是因为他长得好?”

        欧阳明媚嘿嘿一乐:“那个也是一个原因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的视线落到了眯起眼,鼓起腮,一脸幸福的享受着培根蔬菜卷的王浩身上,喃喃道:“好想领回家养——”

        林枭斜瞥着他:“是不是还要栓上链子,弄个专用的盆,再准备个皮鞭,挑食的时候抽打两下?”

        他每说一句,欧阳明媚就狠狠的点上两下头,站在二人身后的包子陵浑身冷,无声的退了一步,同情的看了眼前方的王浩。

        林枭放下手里的蘑菇烤串,扭头看向了身旁的欧阳明媚,肯定的道:“你们认识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从欧阳明媚一开始的自来熟,到比赛过程中的处处关心,乃至到了尘埃落定的现在,他们两个,一个夺取了最后的胜利,一个也被评委们高度评价,不去和节目组沟通以后的安排,却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边。

        而最明显的证据,还是当林枭问出烤串的制作方法时,欧阳明媚毫不犹豫的作答,敝帚尚且自珍,何况是一道顶级美食的做法和配方!

        一切种种都表明,欧阳明媚和包子陵是认识他的,甚至有可能,就是奔着他来参加这次比赛的!

        欧阳明媚讪笑两声,退了两步,包子陵鼻子里轻哼一声,“还不算笨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林枭瞥了他们一眼,没有继续追问,既然对方有备而来,自然会主动道出一切,就看谁沉不住气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迈步向着垂涎半晌的羊肉汤锅而去,从刚才起,林枭就在观察,围在羊肉汤锅旁边的厨师们都一一品尝过了汤锅的味道,却还恋恋不舍的徘徊不去,让他对这一锅羊肉汤锅起了极大的好奇心,到底是什么样的美味!

        林枭站在汤锅前,低头看去,汤锅里的粉丝和青菜都已经被人捞干,只剩下了一锅乳白色的清汤。

        林枭拿起了一个勺子,舀起一勺,小心的啜了一口,瞬间,舌尖上像是炸开了一个小小的爆竹,一股极其鲜美的味道从舌尖炸开,向着全身蔓延而去。

        大脑停止了思考,所有的思维都停止在了舌尖带来的感受上,那不是酸甜苦辣咸中的任何一种味道,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——

        鲜!

        欧阳明媚仿佛知道林枭的感受,在他耳边轻声道:“以鲫鱼和羊肉做锅底,做出来的自然鲜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撸起了袖子,拿起筷子在锅底捞了下,夹出一条小小的鲫鱼来,细细看去,那巴掌大的鲫鱼居然被切成了麦穗花刀,鱼肉只有米粒大小,林枭的瞳孔一缩,好强悍的刀工。

        唯有如此刀工,才能把鲫鱼中的鱼鲜味全部释放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俗语说,臭鱼烂虾,下饭的冤家,这里的臭鱼,指的就是小鱼小虾,鱼虾越小,味道反倒越鲜。

        鲫鱼自古就是做汤的佳品,和其他鱼相比,这种鱼刺多,如果红烧或者清蒸,鱼肉极易卡嗓子,但是上天并没有抛弃它,鲫鱼做汤乃是大补。

        水中鲫鱼,6上羊肉,羊肉在所有的肉制品里,以它独特的膻味而闻明,但是加工得当的话,这膻味又会转化成绝妙的鲜味。

        以鲫鱼加羊肉,做出来的汤底,一鱼一羊,可不就是个鲜字么!

        林枭轻叹着放下了勺子,心中的猜测得到了进一步的证实。

        张大胖曾经说过,有极少的一些人,是上天眷顾的宠儿,他们的五感极为灵敏,这样的人,做了厨师,可以做出常人搭配不出的美味。

        原因很简单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口感,就是平时说的口轻口重,口轻的人,意味着对盐的味道更敏感些。

        每个人都可以当做一台天平,而有的人分度是1g,有的人可能就是1毫克,做菜的时候,调味料少了,去不掉食材本身的腥气,烘托不出食材的美味,调味料多了,又可能掩盖住食材自身的香味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口感越是精确的人,做出来的菜,就越有可能达到调味料和食材搭配的最佳配比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人,可以称之为厨艺天才。

        显然,欧阳明媚和包子陵,就是这样的天才。

        林枭心中并不如表面上这般镇定,心中跌宕起伏,难以平静,他对这次主持人选拔,原本志在必得,他自认凭借自己中西两方面的造诣,在五星级酒店掌勺的经历,至少有五成的把握可以夺得最后的胜利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没想到,他不但没有赢,还被人以绝对优势打败,而且并不是那种有着几十年经验的老厨师,而是两个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年轻人!

        林枭意识到自己学厨以来一帆风顺,乃至少了些挫折,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,这样也好,没有什么比事实更会讲道理了,人外有人天外有天!

        这仅仅是中国,世界上呢,美厨大会呢?

        林枭升起了严重的危机意识,也许,美厨大会的新人王,并不如想象中容易。

        林枭挺起了胸膛,迈步向外走去,他时间不多,要更加努力才行!

        欧阳明媚两道细长的眉毛皱到了一起,他忍不住出声唤住了林枭:“林枭!你就不好奇我们是什么人吗?!”

        林枭脚步一顿,侧过身子,定定的看着欧阳明媚:“你如果想说,早就说了,现在还不肯说,自然是因为我还不够资格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顿了一下,目光转回,望向远方,轻笑一声:“这次主持人选拔,怕也是对我的考核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欧阳明媚嘴唇动了动,一双大手稳稳的压在了他的肩膀上,包子陵清秀的脸上带着和年龄不符的沉稳,阻止了欧阳明媚的再次开口,他轻声道:“你很聪明,不过,从你的表现看,你怕是很难过我们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包子陵的视线自然而然的落在了林枭做的玉米浓汤和红烧黄花鱼上。

        林枭扬起头,看着他,一字一顿的道:“两年前,我甚至还不会切菜,现在,我已经有资格站在这里,我相信,以后我一定会更强,我的目标,并不是你们中的任何一个,而是我自己!”

        话罢,他昂挺胸,头也不回的向外走去,王浩看着他的背影,把最后一个培根蔬菜卷塞到了嘴巴里,鼓囊囊的脸看着十分可笑,一双眼却明亮动人,带着满满的笑意。

        看着林枭的背影即将从门口消失,欧阳明媚挣开了包子陵的钳制,放声大喊:“我们没什么,你要小心一个姓祝的年轻人!”

        包子陵平静无波的眼中也划过丝丝涟漪,他用着只有欧阳明媚听到的声音,低低的道:“到底是被两个师叔看中的,天赋差了点,人倒是可取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林枭越走越急,直到奔出了电视台门口,已经泪流满面,他临走前的一番话,是宣告,亦是试探,而欧阳明媚和包子陵二人并未反驳,让他证实了一个不愿意相信的猜想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两个谜一样的天才厨师,从一开始就让他有一种熟悉感,这种熟悉感,他只在张大胖身上感受过。

        欧阳明媚在宣告自己要做虎皮青椒时的毫不设防,在对他讲解蘑菇烤串和羊肉汤锅的秘密时的大公无私,都只因为他对自己有着绝对的自信——

        自信哪怕是同样的材料和配方,他做出来的也要胜过林枭一筹!

        这和张大胖带给林枭的感觉完全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一番试探后,他十分肯定,欧阳明媚和包子陵,来自于一个地方,那个地方,应该是张大胖呆过的地方!

        只有那个地方,才能培养出这样的天才厨师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他现在,虽然达到了考核标准,却还不被那个地方所接纳!

        那个地方,很可能就是张大胖的容身之处!

        林枭止不住眼泪滑落,终于有了张大胖确切的消息,他也有了明确的奋斗目标——

        不断越自己,直到越欧阳明媚,越包子陵,还有那个神秘的姓祝的小子,他就可以见到张大胖了!

        林枭越走越快,脸上的眼泪越来越少,神情逐渐坚定,带着破除一切的决心,他可以看到面前的一堵堵墙,而他则义无反顾的冲向前方,直到打破所有藩篱!

        口袋里的手机突然鸣叫起来,林枭脚步一顿,掏出手机,看了眼来电显示,微微错愕,是陶锐。

        从他住到沈家后,母亲陶锐每周固定在周末给他打一次电话,只是母女也没什么话讲,往往是陶锐问完三句话,最近怎么样,吃的好么,穿的暖和么,两个人沉默半晌,便结束了通话。

        林枭也自觉的在每周陶锐要打电话的时间,呆在沈家,他很明白打电话却找不到人的抑郁,何况陶锐的精神,和正常人又不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林枭的手机上一直有陶锐的号码,却从未在外面接到过陶锐打来的电话。

        林枭按下了接通键,陶锐的声音立刻传了过来:“曼曼?你在什么地方?”

        林枭左右张望了下,报了地名给陶锐,陶锐立刻道:“你站在那里别动,我派车去接你过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林枭眉头皱起:“你告诉我地方,我打车过去好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陶锐停顿一下,说了一个地名,林枭眉头蹙的更紧,那是一个高档小区,住的至少都是中产阶级,他心中疑窦重生,难道在沈家之外,沈诺和陶锐另有住处,而他回来半年多,只在第一天见了一次陶锐,莫非,他偶尔回北京,却不见自己?!

        这个想法,让林枭莫名的不快。

        林枭打了的,心事重重的板着脸,父亲下落渺茫,母亲近在咫尺,却宛如天涯,这一辈子和上一辈子,似乎并无区别,看着车窗上倒映出的年轻的脸,林枭强迫自己的嘴角不断的弯上去,“你行的,一个人,也没什么!”

        车子行驶了大概半个多小时,到了五环以外,地点稍微有些偏,风景却十分好,林枭看着车窗外一掠而过的小湖,若不是亲眼所见,难以想象北京市区内还有风景这么迷人的小区。

        车子在门口被保安拦了下来,林枭付了车钱,又打了个电话给陶锐,在他和保安短暂沟通后,被放行进到了小区里。

        判断一个小区的价值,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,就是看小区内的绿化区域和楼房所占面积的比值,这个比值越高,就说明小区环境越好,越适合居住,相对价格也昂贵。

        现代很多电梯楼,建的彼此邻近,甚至投影互相影响,有的楼层一天也见不到太阳,看着高档,实际上住房环境十分差劲。

        而这个颐景小区虽然有一定的年头了,绿化范围却十分的大,路两边种了高大的法国梧桐,一条条石子路从主道向着两边的草坪延伸而去,中间又建了凉亭假山,环境十分怡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林枭无暇看路上的风景,一路数着楼号,很快找到了陶锐说的八号楼,从2单元进去,直接上到了三楼,这栋楼一共就三个单元,而楼房又向来有金三银四之说,陶锐的这栋住房,实际上是八号楼最好的房子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林枭的手指刚碰触到门铃,门便被一下从里面拉开,陶锐穿着素白长裙,一头秀柔顺的披在肩头,亭亭的立在门口,浅笑着看着他,目光柔和的让人几乎溺毙。

        (本章完)


  https://www.bqwxg.com/wenzhang/116/116040/481940731.html


 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:www.bqwxg.com。文学馆手机版阅读网址:wap.bqwxg.com